6月7日上午,我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北区1号办公楼工程制图室举行了联组共学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会。全体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。
会上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乔瑞同志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分则部分:第十章至第十一章及附则(第130条至第158条)。我院党委书记雷宏伟同志领学了相关通知。
与会人员围绕“工作纪律是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,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。结合实际,谈谈对违反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”“生活纪律关系党的形象、体现党员先进性。结合学习《条例》关于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,谈谈如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到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”等主题作重点发言,并开展交流研讨。
会议强调,要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,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工作和生活中,结合中心工作,真正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干字当头、严于律己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,更加务实的作风,更加扎实的工作,推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走深走实,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校党委列席旁听工作组成员列席学习会,并提出指导意见。
一审: 武 旭
二审:高誉嘉
三审:雷宏伟